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构建高质量科普服务体系,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的运行管理和科普服务效果,按照中国科协2023年工作部署及《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中国科协科普部开展了2023年度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24年1月2日

附件

2023年度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结果

序号

省级项目执行单位

星级

1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馆

5星

2

云南省科学技术馆

3

山西省科学技术馆

4

湖南省科学技术馆

5

内蒙古科学技术馆

4星

6

吉林省科技馆

7

重庆科技馆

8

四川科技馆

9

江苏省科普服务中心

10

河南省科学技术馆

11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馆

3星

12

福建省科技馆

13

河北省科学技术馆

14

浙江省科技馆

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馆

16

北京科学中心

17

陕西科学技术馆

18

贵州科技馆

3星

19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馆

20

甘肃科技馆

21

上海市科普事业中心

22

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

23

青海省科学技术馆

24

湖北省科学技术馆

2星

25

辽宁省科学技术馆

26

安徽省科学技术馆

27

江西省科学技术馆

28

海南省科技活动中心

29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科学技术协会

30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普及部

注:天津市、山东省未参与2023年度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

下载附件: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结果的通知.pdf